在土地征收的過程中,被征收人、被拆遷人最關心的就是自己能在征地拆遷拿到哪些補償,為了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權益,相關法律法規也作了明確規定,大家要記住這些法律規定。
一、土地征收有哪些補償?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二、土地征收時房屋是怎么補償的?
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三、對房屋價值補償不滿意怎么辦?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四、對補償決定不滿意怎么辦?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以上幾大問題都是在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被拆遷人最關心的問題,也是咨詢律師最多的問題,作為被征收人、被拆遷人一定要記住這些法律規定,只有這樣,才能在土地征收中不吃虧,如果遇到自己解決不了的問題,一定要及時向專業的征地拆遷維權律師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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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協調、裁決的范圍(1) 對市、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征地安置補助標準有異議的;(2) 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涉及的被征土地地類、人均耕地面積、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認定有異議的;(3) 實行區片綜合
第二十五條 征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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