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陳女士等7人的國有土地房屋被征收,在未簽訂安置補償協議情況下被強行毀壞,律師介入后判決破壞房屋行為違法!
【案情簡介】
江西新余陳女士等人在新余市某區擁有合法房屋用于生產經營,該房屋因當地棚戶區改造項目被納入征收范圍內,但因補償標準的不合理,當事人至今未簽訂正式安置補償協議,遂尋求律師維權。
【辦案過程】
北京市京鵬律師事務所接受當事人委托后,指派楊勇律師、常歌實習律師立即開展工作,在辦案過程中,新余市某區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在未經委托人允許、未經法定程序將案涉房屋強制毀壞,經與委托人溝通后立即指導其訴至法院。
【裁判結果】
經開庭審理,一審法院認為新余市某區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作為征收部門,有義務保障拆遷范圍內的房屋及財產安全,故被告新余市某區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強制毀壞原告房屋的行政行為違法。
【代理律師】
北京市京鵬律師事務所楊勇律師、常歌實習律師
遇到強制拆遷的時候,首先我們要了解清楚它的執行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一旦強拆方的行為屬于非法執行,從當事人的角度來說,首先要保持冷靜,并且通過拍照、視頻、錄音等一系列手段收集證據,并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
第一,違建是如何認定的,由誰認定的。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對違法建筑的認定權在規劃管理部門手中,除非違法事實與法律適用較為明確,否則一般情況下城管部門不得代為行使。也就是說,如果認定當事人建筑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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