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時,很多被征收農民都不知道基本程序是什么,都是以征收方為主,征收方說什么就是什么,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律師提醒被征收農民,在土地征收程序中,被征收農民也是有相關權利的,土地征收的六步程序缺一不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1、調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
2、評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3、公告: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4、聽證: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5、登記: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
6、協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為做好新法與舊法銜接,自然資源部明確:2019年12月31日前,國家和省已經受理的建設用地卷宗,按原《土地管理法》繼續完成審批。2019年12月31日前已履行“告知、確認、聽證”征地程序的,需按照新《土地管理法》規定,完善“調查、評估、公告、聽證、登記、協議”六步土地征收程序。只有將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以上就是土地征收的基本程序,這六步程序至關重要,凡是缺少的都屬于違法征收,被征收農民可向相關部門進行舉報,遇到土地征收問題,有不清楚不明白的地方要在第一時間向專業的征地拆遷維權律師進行咨詢,并在律師的指導下,理性維權。
第一步:征地告知。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第二步:土地現狀調查確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對擬征土地
(一)應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范圍內發布征地通告,告知征地范圍、面積、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者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二)征詢村
1.發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縣級或市級國土資源部門實施,公告的內容包括:征地范圍、面積、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征地用途。2.征詢被征收的村民意見征地公告發布之后,縣級或市級國土資源部門應當聯合鄉
征收工作中較為重要的三個程序分別是征地審批、征地公告和安置補償,如果沒有經過這些程序直接征地的,屬于違法征地行為。一般征地公告中需要說明征地范圍、征地補償以及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規定等。依據我國土地管理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網站版權歸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內容轉載于網絡如侵權請聯系刪除 ICP證:湘ICP備1800415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