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意識的增強,如何在土地征收中維護自己的利益,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許多朋友希望了解農村土地征收的法律程序和標準,從而確定征地程序是否合法,補償標準是否合理。今天為大家整理了這兩個方面。征地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根據法律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變為國有土地的規定程序,并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合理的補償的法律行為。
一般來說,土地征收應遵循以下程序:
一、發布征地通告
市、縣級國土資源局應當在征地范圍內發出征地通知,書面通知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被征收土地的用途、地點、補償標準、安置方式等。如告知后有在擬征土地上搶種、搶栽的,一律不予補償。
二、征詢村民意見
市,縣國土資源局與被征收所在地的有關機關就征收內容一起咨詢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有不同意見的應記錄,處理和協調村民提出的意見。
村委會或者村民對補償標準、安置方式、補償方式有異議的,市有關機關可以依法給予補償,被征收土地的縣級國土資源局或者鄉行政機關應當將告知被征收人有權申請聽證,并依法組織聽證。
三、地籍調查和土地附著物的登記
市、縣級國土資源局會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實地調查被征土地的四至邊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積、地上附著物種類,數量,規格,和現場填寫一式三份的調查表,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和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確認正確后再簽署。
四、擬定“一書四方案”并報批
市、縣國土資源局根據征求意見、聽證結果、調查登記結果,根據審批機關對報批材料的要求,制定“一書四方案”(建設用地申報說明、農地改劃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土地征收規劃、土地供應規劃),并經審批機關批準。
五、發布征地公告
市,縣級行政機關征地的位置應該從批準文件之日起收到征用土地方案,市,縣人民行政機關負責實施行政機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二)中被征收土地,位置,土地類型和區域的業主; (三)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四)用于處理征地補償的地點和登記時間限制。
六、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有關市、縣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土地征收計劃,自征地公告之日起45天內,制定征地補償辦法,確定計劃,并根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進行公告。
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計劃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土地和幼苗所附土地的位置、類型、面積、類型和數量,以及集體經濟組織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二)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方式;(三)安置補貼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辦法;(四)土地附著物和幼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法;(五)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方式;(六)征地補償安置的其他具體措施。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和安置規劃不同意見或要求聽證的,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部門提出。
市、縣人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研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當事人請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確需變更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批準的征地方案進行變更。
七、土地征用補償和安置計劃
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將公告后的土地補償、安置方案,連同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的意見及采納情況報市、縣人民行政機關審批。
八、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經協商批準后,由市、縣有關機關報省國土資源部備案,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九、征地補償登記
被征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在土地征收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指定地點辦理土地征收補償登記手續。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未按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補償內容以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十、支付土地補償費用
市、縣國土資源部應當自批準之日起三個月內支付征地補償金。
十一、交付土地
被征地人獲得賠償金后,應當依照法律交付土地,阻礙征地的,有關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絕交出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以上為征地程序,征地補償標準如下:
耕地補償費:耕地征收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貼費、征地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按照安置農業人口數計算。安置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地單位在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數除以被征地耕地數計算。
每安置一個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標準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頃征地的最大安置補助費不得超過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
被征用土地上的留守幼苗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值得注意的是,土地補償費和支付安置補助費不足以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行政機關可以批準增加安置補助費。
但是,總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其他土地征收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耕地征收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標準規定。
以上是土地征收的程序和補償標準,在這里提醒大家,征地的重要目的之一是讓我們生活得更好,所以我們應該記住,征地不能降低被征地農民的生活水平。一旦賠償標準不合理,就有必要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如果覺得有困難的,可以求助于專業律師。
1.發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縣級或市級國土資源部門實施,公告的內容包括:征地范圍、面積、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征地用途。2.征詢被征收的村民意見征地公告發布之后,縣級或市級國土資源部門應當聯合鄉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
(一)應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范圍內發布征地通告,告知征地范圍、面積、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者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二)征詢村
征收工作中較為重要的三個程序分別是征地審批、征地公告和安置補償,如果沒有經過這些程序直接征地的,屬于違法征地行為。一般征地公告中需要說明征地范圍、征地補償以及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規定等。依據我國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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