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強拆的事件常有發生,一些被征收人在房屋強拆之后能夠拿到滿意的補償,一些人卻只能吃了這個“啞巴虧”,他們是怎么做的呢?房屋強拆到訴訟需要多長時間?
強拆到訴訟,需要多久?
很明顯強拆案件一般屬于行政訴訟,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發生強拆糾紛后,被征收人提起行政訴訟,法律立案后要在6個月內作出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人民法院。
第八十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強拆的法律程序
司法強拆一定要同時滿足兩個前提條件
政府在進行合法強拆是以司法強拆為標準,首先要滿足兩個前提條件:司法強拆一定要同時滿足兩個前提條件
(1)被征收人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未搬遷;
(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也未提起行政訴訟。此處行政復議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0日,行政訴訟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個月。
房屋被強拆,被拆遷人一定要有所作為,積極的用合法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有相關的問題及時咨詢律師,請求專業的幫助。
拆遷的臨時過度時間是多久要看合同約定,一般是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因為要看回遷房的建設周期。如果超過了期限,拆遷方會按照超期時間,另外給你臨時安置費。1、過渡期限是臨時安置補助費發放的一個重要標準。過渡
首先要告訴你的是這應該就是你所說的宅基地確權,和土地征收和拆遷沒有直接關系,你所說的征收拆遷之前一般也要有土地管理部門的人員去做些測量、問詢和調查,這是地籍調查,是土地征收的一個必要程序。如果是確認做
市、縣級人民政府被明確規定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責任主體,而房屋征收部門具體實施征收工作。對于房屋強制拆除而言,因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已經廢除了行政強拆,只能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申請人民法
答案是可以的,但是要依法依程序進行。具體來講,房屋征收有兩類,一類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簡稱征補條例)。另一類是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據《土地管理法》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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