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強拆,很多人對此是欲哭無淚。明知房屋強拆違法,但作為弱勢的一方,被拆遷人常常感到迷茫,不知道采取何種途徑才能合理合法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今天我們就簡單介紹一下當遭遇強拆時,我們如何向110報警。解答一下強拆是打110是否有用?
在談論這個問題之前,我們要先確定這一點:違法強拆的法律性質和司法強拆以及拆除違建都是對公民財產利益的一種侵犯,所以基于這個事實被這些人在撥打了110報警電話之后,是有著清晰和明確的法律支持的。
一、我國法律規定警方的任務是維護國家的安全,維護社會的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以及財產安全。所以說警方在遇到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受到侵犯的過程中,一定要立即的救助,對公民提出解決糾紛的要求,并且適當時候還要給予一定幫助,對于公民的報警案件也應該及時的查處。
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還這樣描述,公安機關在對于公民報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該立即的接受,并且問明情況制作筆錄,核對無誤之后讓報案人或者舉報人簽名,必要時候還可以錄音錄像。
公安機關對于群眾報案以及其他行政部門移送的案件應該及時的受理,制作受案登記表,屬于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事項應該及時的調查處理,如果是屬于公安機關職責范圍內,但卻不屬于本單位管轄的,應該在受理之后24小時內移送給有管轄權的單位處理,并告知報案人。
三、法律規定對于危及公共安全或者財產安全需要迫切處置的緊急報警,民警在接到110報警服務臺出警指令之后,應該迅速地前往現場展開工作。
四、撥打報警求助電話要注意的細節
1)簡明扼要陳述情況。要講明所報警情發生的地點、時間、目前狀況等。如果是發生了違法強拆案件,要說清歹徒的人數、特征,攜帶什么作案工具,乘坐什么交通工具。
2)如實反映事件的實際情況,不夸大,不歪曲。
3)盡量克服焦躁情緒,吐字清楚。
4)說清自己的名字和聯系電話,以便公安機關與你保持聯系。110答復出警后,要在事發現場等候,詳細介紹情況,即 協助警方開展調查工作。
五、接警后不出警或出警后不作為怎么辦?
建議報警人先在報警時進行電話錄音,以備事后查詢,其次,派出所出現場時要錄音錄像,或者要求派出所的人員做筆錄,保存好派出所出警處置案情的過程,尤其是出警時間及處置過程。掌握以上證據后可以尋找專門的拆遷維權律師依法針對派出所的行為采取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要法律依據有:
《行政訴訟法》第十一條一款第五項規定:“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該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行政訴訟法》第2條還規定:“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或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造成損害的,有權請求賠償”。
《人民警察法》規定,人民警察的任務之一是“保護個人的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
《國家賠償法》第四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三)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因此,小編在此提醒您,切記不要切記因為自己的主觀意識認定報警無用就放棄報警,這對于后期訴訟維權帶來巨大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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