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農村城市化進程發展的需要,一部分農村地區面臨拆遷,拆遷不是一件小事。有的農民希望拆遷,因為已經打算在城里買房或者已經在城里買了房,有一些農民不想拆,因為安土重遷思想的影響或者是對補償條件不滿意。不管農民是否希望拆遷,這都沒關系,因為這都是自愿,強拆是違法的,而有些地方,拆遷公告一出,就立即實施強拆,這樣做事違法的嗎?
1、暴力拆遷是禁止的
關于拆遷勢必會涉及到利益方面,所以難免會發生一些矛盾。我們國家有明確的文件指出,拆遷是禁止暴力拆遷的,一旦發生此情況,將會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如果不顧農民朋友的利益而存在一些權錢交易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所以農民朋友們,萬一遇到強拆不要怕,敢于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2、未進行征地公告,強拆是違法的
關于土地征用,被征用地區的相關政府部門需要進行征地公告,明確征地補償標準,以及人員安置等等問題。如果沒有
公示公告就強拆的,對農民權益的產生影響的話是違法的,農民朋友有權提起行政訴訟。
3、什么情況下才能強拆呢?
①、在收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后實施強拆
對于《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我們在合法的征地拆遷中,基本上是看不到,反而在行政機關拆除違法建筑時,能經常看到。當然有一些地方行政機關會采取“以拆違促拆遷”的方法進行拆遷工作,這樣做的目的是減少拆遷補償款的支出,也可以說是打壓被征收人應得的拆遷補償。在收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后,我們是有救濟途徑的,在《責令限期拆除決定》的最下方,行政機關明確了相應的法律途徑,那就是在有效期限內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在這里您不要想著行政復議的時效期限是60天,行政訴訟的時效期限是6個月了。因為在《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中,會明確在多少天內,自行不拆除違法建筑的話,會由行政機關強制拆除。當然,在房屋拆除行為發生后,您也是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具體的法律法規可以參考《行政強制法》,我國《行政強制法》第44條規定“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②、在收到《房屋補償決定》后不進行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可申請司法強拆
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8條規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也就是說,被征收人在收到《房屋補償決定》后,不進行相應的救濟措施,那么征收方是可以提起司法強拆的。所以,被征收人在收到《房屋補償決定》后一定要及時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不要等到征收方提起司法強拆了,再后悔莫及。
③、被征收人在獲得相應的補償后,征收方才應對房屋進行拆除,否則違法
對于特定情況三,我需要提醒廣大被征收人,不管是農村征地拆遷還是城市房屋拆遷,都應當遵循“先補償后搬遷”的原則。也就是說,在簽訂補償協議后,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人在收到相應的補償后,搬離被征收房屋,征收方才能實施拆除。同樣,選擇房屋置換的被征收人,已經搬到安置房或已搬到臨時安置房后,征收方才能實施拆除。否則征收方的拆除行為違法。
4、農村拆遷,先補償后征地
土地對于農民來說意義重大,甚至是很多人生活的基本保障。故而農村拆遷是要農民朋友同意的,先征求他們的同意后,再實行先補償后征地的原則。
農民朋友們,如果遇到農村拆遷的話,要多了解相關政策,必要時要果斷及時的聯系咨詢相關律師。
對于違法建筑物,則可以通過“行政強拆”的形式拆除,根據《城鄉規劃法》規定,鄉鎮人民政府或城管部門均有權進行行政強拆。如果房屋位于城市規劃區內,則由城管部門進行強拆,如果房屋不在城市規劃區內,則由鄉鎮人
國家《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第二條明確規定了:“本規定所稱危險房屋,系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稱重構件屬于危險構件,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
屋主不簽字房屋是否可以強拆(一)如果沒有簽字,同時在法定期限內提起相應的法律程序,則不能,否則屬于違法強拆。(二)如果只是不簽字,而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
對補償安置不滿意,不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原因在于:簽訂了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就意味著雙方同意按照協議履行,不能隨意反悔。其次,即便是不簽訂拆遷補償協議,還是會面臨強拆,這其中就包括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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