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臨征地拆遷時,很多被拆遷人都有一個疑問:拆遷補償究竟和戶口性質有沒有關系呢?我國戶口性質分為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那么,在拆遷補償時,和這兩種戶口性質是否有關呢?這也要根據土地的性質來看,我國的土地性質分為兩種: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這兩種性質的土地上房屋在遇到征收拆遷時,依據的法律、法規不同,導致的補償也略有差異。
1、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與戶口的關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所以,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對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人,即房屋產權證上登記的所有權人。如果不是所有權人,即便在房屋中居住或戶口在房屋坐落的地址上,也不能獲得安置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該規定可以看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的是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所以,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與戶口是沒有實質關系,與戶口性質也沒有關系。
2、集體土地征收補償與戶口的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由以上規定可以看出,農村集體土地被征收后,土地補償費是歸村集體所有,當征地補償款撥付到村集體后,再由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村民會議決議,在不違反上位法規定的情況下統一進行分配。所以是否屬于本村村民,決定了是否可以參與征地補償費的分配,而認定一個人是否具有村民資格,戶口是重要因素之一。
實際上,在評估被征用土地和房屋時,通常根據土地和房屋的面積來定價,但在實際分配過程中,村集體將考慮每個家庭的實際人口、戶籍、村民家庭成員的村民資格等。在部分地區的規定或者項目的征補方案中也存在結合被征收人戶籍登記情況、家庭人口數量等信息給予補償的方案,例如給予每人獲得多少平米安置房面積的資格等。
綜上所述,不管在什么情況下,都不能違背最基本的補償原則,不能越過“公平合理”的底線。在面臨征收補償不合理的情況下,廣大被征收人、被拆遷人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盡早咨詢專業律師,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解決拆遷補償不合理的問題,只有這樣,才能拿到滿意的補償款。
一般來說,我們所說的棚戶區改造基本上都是國有土地上面的房子,因此,改造的補償方案均是按照國有土地上的補償標準來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
劃撥地的土地使用權仍屬于國家,拆遷補償中不含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只補償土地上建筑物或種植物的財產價值以及搬遷補助費、安置補助費等。再者,每個地方的拆遷補償標準是不一樣的,具體規定可以查看拆遷公告,也可向
首先我們要知道拆遷補償分為以下兩種:第一種是建筑物的補償,也就是說就算將戶口遷往外地,對于建筑物的所有權還是有繼承的權利的,因此通過這樣的補償就還是能夠自己拿到的,糾結這類問題的人可以緩口氣了。第二種
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征地拆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嚴格履行有關程序,堅決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行為。要改進工作作風,完善工作機制,下大力氣化解征地拆遷中的矛盾糾紛,妥善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維護正常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網站版權歸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內容轉載于網絡如侵權請聯系刪除 ICP證:湘ICP備1800415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