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房屋(簡稱"危房")是指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結構喪失穩定和承載能力,隨時有倒塌可能,不能確保住用安全的房屋。目前,我國的危房等級分為A、B、C、D四級,各級別都有規定,什么樣的房屋認定為什么樣的級別。而在征地拆遷中,常常會有這樣的一種情形出現,為了加快征地拆遷的步伐,認定房屋為危房,直接強拆房屋,很多人就疑惑了,難道只要認定為危房,就可以強制拆除嗎?
拆除“危房”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首先是危房鑒定的申請,《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第七條規定,應當由房屋使用權人或所有權人申請危房鑒定,一般情況下,征收方不可主動申請危房鑒定,即便是申請,也應當由雙方共同選定鑒定機構,不可單方委托。
其次是鑒定結論的得出,《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第六條規定,市、縣人民行政機關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設立鑒定機構,并統一啟用“房屋安全鑒定專用章”。
因此,被征收人要明確鑒定機構有無相應資質,鑒定結論有無“專用章”落款,是否履行了房屋鑒定程序,否則,該鑒定結論不具備法律效力。
最后是處理程序,若鑒定結論合法有效,房屋所有人應當依據鑒定意見對房屋進行加固或修繕,若不及時修繕,房屋管理部門可以指定有關單位代為修繕,或采取其他措施。但是,采取措施也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如果涉及房屋拆除,要依據《行政強制法》的規定履行告知、催告、聽取申辯意見等程序,不可直接拆除,損害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權益。
即使認定為危房,也不一定要拆除
目前我國對“危房”的處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種:(1)采取適當安全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的房屋可以繼續觀察使用;(2)采取適當技術措施后可解除危險的房屋直接進行使用;(3)沒有修繕價值,但暫時不便進行拆除,且不危及其他建筑和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停止使用;(4)無修繕價值的危險房屋,立即進行整體拆除??梢娢7坎⒉灰欢ū徊鸪?,如果修繕以后還可以使用,秉持物盡其用,可以繼續居住。
哪些危房可能被強拆?
無主危房
此類房屋主要是由于農村人員去世,導致房屋無人繼承,此類房屋就屬于無主房屋,同時還有許多農村閑置的學校等等集體房屋。
一戶多宅垮塌危房
目前還有一部分農民在農村擁有多處房屋即“一戶多宅”現象,但由于其只使用了其中一處房屋,其他多余的房屋一直處于閑置荒蕪狀態,甚至部分房屋還面臨倒塌或者已經倒塌等問題,那么此類房屋也將會被強制拆除。
哪些情況下,政府可以強拆?
只要履行了法定程序,就可以強拆。強拆的前提是,首先,拆遷必須合法,最主要的是土地依法征收,其次是強拆遷程序合法,這方面,首先應當是有政府關于拆遷補償安置的裁決,有強拆的決定,并根據行政強制法的規定履行其他告知等程序。
也就是說,危房不是說拆就拆。危房的認定需要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來進行。即使認定為危房,也不一定需要拆除。即使需要拆除,政府也要依法定程序來。
最后提醒,為了規避法律責任,被征收人可能會有一系列的“套路”,被征收人不僅要識別這些“套路”,還要有一定的維權策略。遇到強制拆除,被征收人要盡可能地委托專業維權人士,以達到最好的維權效果。
一個合法的拆除行為,法律依據是什么?根據《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加強和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若干問題的通知》,中央支持的農村危房改造對象為以下4類重點對象:(1)建檔立卡貧困戶(建檔立卡貧困戶身份識別
危房改造和危房拆遷不一樣,若你家的房子面臨拆除,首先需要了解清楚是危房改造還是征收,對于危房改造是申請、認定之后由政府發放補助款,協助申請人改造危房以改善原居住環境,如果是征收拆遷,則可以依法獲得土地
農村危房政府拆除是有補償的,具體補償標準以當地政府文件為準。危房拆除的相關補償可以到當地的政府部門詢問,因為是由當地的政府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的標準。房屋是農民的安身所在,拆遷補償問題尤為重要。危房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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