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們看到的那些強拆案件中,城管執法部門主導強拆工作的情況占絕大多數。 在強拆前,城管執法部門會告知被拆遷人房屋屬于違建,并下達諸如“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等文書,對被拆遷人進行最后警告。強拆時,城管執法部門會聯合多部門,在控制住被拆遷人的情況下,實施強制拆除。城管究竟有沒有強拆房屋的權力?
實際上依據我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對于違法的建筑進行拆除時,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城管進行強制拆除,并且對違建人員進行處罰。
這里需要我們注意的是,城管執法部門進行強拆,必須以被拆除房屋為《城鄉規劃法》所規定的違建為前提。如果是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出現“久拖不決”難以達成補償安置協議的情形,征收方只能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依法作出征收補償決定,進而申請法院強拆,而無權直接實施強拆或委托城管強拆。因此,在這一領域內,是不應當出現城管的身影的,城管參與征地拆遷,明顯屬于違法行為。
城管只能管“城市”范圍內的事,農村的事不在管轄范圍內。
所以如果您的房屋屬于農村宅基地上的住宅,即使涉及違建情形,城管執法部門也是無權參與處罰、強拆的,更不要說合法建筑的強制拆除了。
《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第二條規定:城市、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建成區內的城市管理執法活動以及執法監督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城市管理執法,是指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在城市管理領域根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履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職責的行為。
城管只能管行政處罰,并同時實施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在諸如棚戶區改造項目這樣的征收拆遷中,如果出現“久拖不決”難以達成補償安置協議的情形,征收方只能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依法作出征收補償決定,進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而無權直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因此,在這一領域內,是不應當出現城管的身影的,城管參與征收拆遷,明顯于法無據。
而城管對于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筑物或者設施有權進行拆除。
《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第八條規定:進一步明確,城市管理執法的行政處罰權范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包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環境保護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食品藥品監管方面與城市管理相關部分的行政處罰權。
根據有關司法實踐判例,即使公安、城管只是在強拆發生現場“維持秩序”,也屬于“參與強拆”的行為,就是違反有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民警如果是接被征收人報警趕到現場調查核實情況,顯然不屬于“參與強拆”,而是其依法履行保護公民人身財產安全職責的行為。所以如果再有城管執法人員上門威脅強拆,被拆遷人就要提高警惕了。
在新聞事件中由于現場城管人員事先沒有出示手續,所以,他們暴力撬門打砸的行為有必要理清,究竟是單位行為還是個人行為?如果是單位組織的強拆行為,這是一起典型的違法行政行為,不僅單位要承擔行政責任,有損的還要承擔行政賠償責,而且,還應對主要責任人和領導應當問責?反之,如果是后者,涉嫌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罪、妨害公務,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據我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對于違法的建筑進行拆除時,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城管進行強制拆除,并且對違建人員進行處罰。需要注意的是,城管執法部門進行強拆,必須以被拆除房屋為《城鄉規劃法》所規定的違建為
答案是可以的,但是要依法依程序進行。具體來講,房屋征收有兩類,一類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簡稱征補條例)。另一類是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據《土地管理法》及其
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政府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可以強制征收土地的,而修建公路是屬于公共利益的行為,如果被征收人不配合的,政府是可以強拆的。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
如果拆除的過程程序存在違法的行為,切造成了利益的損失,被拆遷方是可以申請合法合理的賠償的,根據《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可以提起國家賠償。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網站版權歸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內容轉載于網絡如侵權請聯系刪除 ICP證:湘ICP備1800415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