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房屋被強拆了能要賠償嗎?假定拆遷有關部門以房屋屬違章建筑為由,回絕補償,被拆遷方一定不要覺得會一分錢也拿不到,由于法院最后不一定會判決不給補償。房屋的確是“違法建筑”,那么被違法強拆后能獲得補償嗎?
首先我們得搞清楚,即便被拆除房屋真的是違法建筑,行政部門強制拆除之前也必須履行法定程序,否則便是違法拆除了。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修建房屋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等一系列證件。在不考慮歷史原因的情況下,如果房屋缺少這些證書,那就是違法建筑了。相關政府部門在進行立案調查、告知陳述申辯權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有權作出責令限期改正、責令限期拆除等處罰決定,如果行政機關作出了處罰決定,行政相對人既不復議或訴訟,又不主動履行,行政機關便可以根據行政強制法的規定,進行強制拆除。如果行政機關未依法履行上述程序遍徑行強拆那就是違法拆除了,行政相對人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強拆行為違法,并有權主張賠償。
但是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即便行政機關強制拆除行為被確認違法,其賠償責任也是有限的。因為我國國家賠償法規定,賠償申請人僅能對其合法利益受到的損失主張賠償,卻不能對其非法利益的損失主張賠償。就比如在違法強拆違建的案件中,被強拆人不能主張違法建筑本身的價值損失,其僅能主張可拆除再利用部分以及因強拆被毀損物品的賠償。
一、可以要求支配建筑材料
房屋被依法強拆,但建筑材料仍然是拆遷戶的合法財富,拆遷戶可以要求自行支配,經過變賣、再建等方式挽回損失。理論中大部分強拆過后,政府為了清算拆遷現場會把建筑材料統一清算,這是損傷拆遷戶合法財富權益的行為,假定未能阻止,拆遷戶可以央求政府賠償相應的損失。
二、可以要求毀壞建筑內財富的賠償
根據法律規則,執行強拆需求對房屋內的財富進行清點并列出清單,這是由于房屋內的財富仍然屬于拆遷戶的合法財富。假定遇到未清點財富就執行強拆的情形,可以將其定性為違法強拆,要求賠償。
三、可以要求拆遷補助費和暫時布置費
廣義的拆遷補償費包括房屋拆遷補償款、搬遷補助費和暫時布置費,在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筑”后,房屋拆遷補償款是拿不到的,但搬遷補助費和暫時布置費不得因房屋被定性為“違法建筑”而回絕支付。
四、可以要求賠償其他合法權益的損失
在拆遷過程中,假定政府不合法、不合理的手段構成了拆遷戶其他合法權益的損失,拆遷戶也可以央求賠償。當然,該賠償的主張要在一定程度上遵照過錯義務準繩,也就是要分別雙方的過錯分配義務承當的比重。
因此,大家如果遇到相關部門大量拆除違法建筑,請一定擦亮自己的雙眼,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受損。如果大家在征地拆遷方面有任何疑問,建議及時的咨詢聯系相關的律師來獲得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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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行政強制法》的規定,在對違章建筑執行強拆程序前必須要先要經過立案、調查、決定、送達、組織實施等相關程序。缺少其中任何一個程序環節或者其中某一項環節有瑕疵或者不到位的情況下就執行了強拆程序,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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