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遷中,很多被拆遷人都有疑問:平時好好的房屋, 怎么一到拆遷就變成了違章建筑呢?并且認定為違章建筑后沒有補償或者只能拿到非常少的補償。其實這是征收方管用的招數,就是為了加速拆遷進程,給被拆遷人較少的補償。被拆遷人一定要明確,不是所有的違章建筑都要拆除的,違章建筑的認定也是有法律依據的!
什么是違章建筑?
違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主要包括: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并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物;
4、臨時建筑建設后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認定違章建筑時應考慮哪些特殊情況?
1、幾代人流傳下來的祖屋
雖然現在各地屹立著高樓大廈,但在某些地方,也不乏有幾代人遺留下來的祖屋,大部分都形成于七十年代甚至五六十年代。考慮到當時的法制現狀,可想而知,這些房屋建造需要履行的手續遠不如今天復雜,相反,手續一般很少。如果按照現行法律規定的手續認定的話,那么這些祖屋將被歸為違章建筑,這顯然不合情理,因此,在認定房屋是否為合法建筑時,應當考慮其是否屬于幾代人流傳下來的祖屋。
2、歷史流傳下來的房產
歷史遺留下來的房產與上述幾代人流傳下來的祖屋具有相似性。該種房產在建造完成后的一段時間內是合法的,但由于城鄉規劃法的變動,使其不滿足法律規定的某個條件而轉變為違章建筑,說明該種房產不具有先天違法性。公民基于對法律的信任而建造房屋,在認定房屋是否合法時,應當考慮當時的法律規定。
3、城中村住房
“城中村”是指城市郊區出現的已經轉變為從事工商業為主的村落,它們游離于城市管理之外,由于要城市化,這些房屋一般會被征用,但這不代表其屬于違章建筑,即使沒有產權證明,只要不是違法建造房屋的,就不應該認定為違章建筑。
4、農村中的房產
農村問題一直是中國面臨的難題之一。由于最開始農村管理不到位,農民也缺乏這方面的知識,導致農村有很多無證房。但無證房不等同于違章建筑,只要是依法建造的房屋,即使沒有產權證明,也不能認定為違章建筑。
所以違章建筑的認定也是需要考慮一些特殊情況的,在征收時并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被拆遷人遇到這樣的情況,建議及時咨詢專業拆遷維權律師,在律師的指導下合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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