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建一個或大或小的倉庫都需要很多道審批手續,等很長時間。因此,在這種環境下,中國相當多的建筑物是非法建設的,尤其是一些大型的建設項目。那么違章建筑的認定標準是什么,到底怎么才算違章建筑,今天我們一起來看看。
在拆遷征收領域中,違章建筑的類型主要有: (1)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雖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未按批準范圍、內容施工的; (2)自建房,即在現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頂、陽臺自建建筑物; (3)未經批準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內的集體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筑物、構筑物,且該集體土地使用權系通過農民私自轉讓取得;(4)占有國有土地和在農村非法占有集體土地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筑物、構筑物; (5)未經批準占用過道、馬路邊、公共綠地內、過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 (6)在拆遷征收范圍確定后實施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物、構筑物。
違章建筑的表現形式主要有: (1)未經批準、無證建造且政府已出面制止,確屬違章建筑的; (2)相關法律出臺前已建成的建筑物,不存在合法或者違法之說,法律出臺后未辦證,相關政府部門也未要求辦證; (3)確實無證、客觀上屬于違章建筑,但在建造過程中當事人主觀上不知道是違法;(4)當事人建成的建筑物系違章建筑,但政府亦違法,不給辦證甚至連答復都不給; (5)當事人建成的建筑物系違章建筑,但是政府默許; (6)通過受讓取得他人的違章建筑; (7)棚戶區; (8)政府拆遷征收時違法吊銷當事人證照造成事實上的違章建筑。
最后提醒,在現實生活中,對違章建筑的認定和處理還是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導致老百姓正規合法的房屋被違建的名義拆除,老百姓碰到這種情況一定要及時的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并且尋求律師幫助,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財產。
簡單來說違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我們
一:調查取證征收部門對違法建筑進行認定,首先要調查違建房屋所有人的基本情況,必須有影像資料以及與違建房屋所有人的談話詢問筆錄。調查取證工作,由城鎮規劃區的由縣(區)規劃部門承擔,鄉村規劃區的由鄉鎮政府
一、縣級以上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城鄉規劃部門屬于法定部門,城市中的違法建筑由該部門主管;有的地方將城鄉規劃部門和自然資源部門合并稱為“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那么該“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有權對
違法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違反城鄉規劃的建筑。違法建筑是當今社會的普遍現象,對違法建筑的處理一直是規劃管理實踐中的難題。尤其是一涉及到拆遷,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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