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遷過程中,被征收人往往會聽到:“你的房子是違建”,甚至會收到“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筑決定書”,突然之間,居住了十幾年甚至二十幾年的房屋變成了違法建筑。那么農村違建房屋的定義是什么,我們一起來看看農村違建的相關知識。
一、農村違建房屋怎么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三款規定,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有的當事人在訴訟中未能提供經過當地政府審批的集體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登記證書等證據,僅提供村委會出具的證明或證人證言,這不足以證實其房屋是合法的、經審批的建筑。需要注意的是,農村無證房屋并不等同于違章建筑,人民法院要根據具體案件進行具體區分,綜合考量,作出合理判斷。
二、農村違建房屋拆除流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應以書面形式作出。第三十六條規定,當事人收到催告書后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記錄、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采納。第三十七條規定,經催告,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且無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可以做出強制執行決定。
三、農村違建拆除有賠償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也就是說,獲得國家賠償的前提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造成損失。被拆除的違章建筑不屬于合法財產,但可利用的建筑材料應屬合法財產,依法應予賠償;違章建筑內的合法動產,亦應予以賠償。
最有提醒,由于農村情況的復雜性,不排除有將合法建筑以及一些非農民本意的歷史原因的建筑認定為違章建筑而遭到強制拆除的情況,所以農民朋友一旦遇到這種情況,及時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并且尋求律師幫助,保護自己的合法財產。
篡改實際用途:這里指的是養殖業,根據法律的規定,雖然耕地上允許建設養殖場,但是不可建設永久性建筑,現實中我們見到的很多因經營不善等原因造成養殖場關閉的,為了降低損失,將養殖場改造成庫房、公寓、辦公室等
判斷房屋改造是否屬于違建,我們可以來看看對于違建有哪些規定條例;關于城市違建房的管理條例:4-6條明確規定了哪些情形屬于違建。下列未經規劃管理部門許可的建筑物、構筑物,屬《規劃條例》所稱的違章建筑,由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違章建筑。所謂違章建筑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
1、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組織強拆;2、對于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經人民法院裁定準予組織強拆;3、依據《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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