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房屋價值由兩部分組成:一是被征收房屋本身的價值,二是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價值。在劃撥土地的征收過程中,補償標準又是什么樣的呢?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后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此可見,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種基本形式。
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這種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個顯著特征:1.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2.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
如果是劃撥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則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在此在征收拆遷過程中,如果遇到征收拆遷補償不合理,或者自己無法拿捏卻有明顯侵害到自己補償權益的問題時,及時咨詢相關專業的征收拆遷律師,專業律師的介入往往是能幫你爭取許多合理補償。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無償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因遷移、解散、撤銷、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無償收回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并可依照本
劃撥土地征收補償的標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只是規定了征收時應給予一定的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應根據地上附著物的價值以及對土地的評估價值來確定。(1)劃撥土地房屋有房產證,拆遷賠償也參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征地安置補助費的計算標準:1、(被征用地塊需安置人數×補償倍數)>15時,總安置費=該被征地塊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52、(被征用地塊需安置人數×補償倍數)<15時,總安置費=該被征地塊前三年平均年產值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3、按規定支付的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網站版權歸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內容轉載于網絡如侵權請聯系刪除 ICP證:湘ICP備1800415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