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遷中,難免會出現補償不合理的情況,對于老百姓來說,如果補償不合理,自然就可以不簽字,然而有些地方為了快速完成拆遷任務,不簽字的就給你強制拆除,那么動遷不簽字可以強拆嗎,如果補償不合理怎么辦呢?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可知,在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時,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并且賦予了被征收人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又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如果被征收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行使復議或者訴訟的權利,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有權申請人民法院司法強拆。
最后提醒,不簽協議,當一味硬抗的“釘子戶”很難能提高補償。法律賦予了我們的合法財產不容侵犯,及時的通過法律途徑來維權是最行之有效的方式,如果自己不懂得這方面的知識,也可以尋求律師的幫助。
根據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2條第2款的規定:“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地已納入城
1、如果沒有簽字,同時在法定期限內提起相應的法律程序,則不能,否則屬于違法強拆。2、如果只是不簽字,而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拆除。因為土地性質的不
(一)如果沒有簽字,同時在法定期限內提起相應的法律程序,則不能,否則屬于違法強拆。(二)如果只是不簽字,而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拆除。
房子拆遷過程中不需要辦理戶口轉移,拆遷是政府征收行為,對戶口沒有影響。如果拆遷完成之后可以將戶口轉移到新分配的房子中,或者,根據當事人意愿決定是否轉移到新分配的房產中,對于拆遷戶口問題,目前法律沒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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