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關于違法建筑的界定,主要依據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未經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準,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構筑物,過期的臨時建筑。
違建有哪些
一、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或者雖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未按批準范圍、內容施工的。
二、自建或自改房,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構筑物(包括在承包地、宅基地等);或擅自改變工業廠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三、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逾期未拆除的臨時建筑;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建筑或構筑物。常見的包括:
1、非法占有國有土地(集體土地),在其上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筑物、構筑物;
2、占用已規劃為公共場所(過道、人行道等)、公共設施用地或公共綠化用地的建筑;
3、在拆遷征收范圍確定后實施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物、構筑物。
小區違建范圍及處罰
(一)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
(四)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五)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
(六)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
(七)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八)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
所得收益,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余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一)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
個人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 第 110 號)
第五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下列行為:
(一)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二)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
(三)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
(四)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五)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建筑主體,是指建筑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蓋、樓蓋、梁、柱、支撐、墻體、連接接點和基礎等。
本辦法所稱承重結構,是指直接將本身自重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地傳遞給基礎地基的主要結構構件和其連接接點,包括承重墻體、立桿、柱、框架柱、支墩、樓板、梁、屋架、懸索等。
第六條 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準,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二)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設施;
(四)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本條所列第(一)項、第(二)項行為,應當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第(三)項行為,應當經供暖管理單位批準;第(四)項行為應當經燃氣管理單位批準。
第三十九條 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搭建建筑物、構筑物的,或者擅自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條 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處罰。
第四十一條 裝飾裝修企業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不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擅自動用明火作業和進行焊接作業的,或者對建筑安全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
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第四十二條 物業管理單位發現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有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的,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可處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約定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費2至3倍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 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接到物業管理單位對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違法行為的報告后,未及時處理,玩忽職守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小區違建范圍及處罰(一)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
根據《城市規劃法》的規定,違章建筑的認定,是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職權范圍,判斷某一建筑是否屬于違章建筑,必須由房屋所在地的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證明。違章建筑的具體表現形式主要有以下八種:(1)未
一、搭雨棚算違建嗎?其實,目前是沒有關于搭雨棚的標準。為什么很多人在屋頂或是露臺搭雨棚,被認定為違建了呢?未有規定搭雨棚是否違建。但是有“未經許可擅自改變建筑外觀或功能的都算違建。”的有關條例。如果有
房屋確權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權。不能確權不等于違章建筑。有些房屋已經有審批手續,但是因為開發商等原因無法辦理產權或者存在產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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