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征地拆遷,大家最關注的就是補償款的問題。2016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公開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工作實施意見》,其中就有提到對經審查確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的、需要糾正并賠償損失。很多農民都關心土地被征用或者房屋被拆遷后,給的補償款過低該怎么辦?下面律師教你三個提高補償款的方式。
一、在拆遷之初,被拆遷人一定要關注和搜集拆遷人和政府部門頒發的文件頒發和公開的文件。您需要在拆遷進行之初就進行拍照或原件保留,以便日后使用。需要拍照和留存的文件包括:拆遷公告,拆遷地塊的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誰是拆遷單位,房屋拆遷資格證書,以及兩個內部文件(拆遷計劃、拆遷方案和銀行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的證明)。
二、補償談判,必要時需錄音留作證據。在拆遷公告發布后,如果有拆遷公司找到被拆遷人洽談,被拆遷人要索要他們的授權委托書,讓他們出示工作證和拆遷人員的資格上崗證。如果對方出示證件,在對方允許的情況下可以進行拍照,以便日后證據充足。因為拆遷人在一定情況下很有可能恐嚇威脅被拆遷人。與拆遷人溝通時,在必要時做錄音,錄用內容將可能作為將來協商談判取得重要補償的信息線索,有些被拆遷戶沒有固定證據,很難證明對方的口頭承諾。拆遷人的口頭承諾是需要格外注意的,因為口頭承諾很可能只是對方為了達到目的而一時的應付,如果沒有錄音證明,對方就會否定所應允的的條件。
三、房屋評估,報告不符實際要求重評。評估公司的評估人員上門時,被拆遷人也要讓他們出示相應評估公司的資質及上崗證件,在評估報告中,與房屋實際面積,裝修情況,層高不符的地方,要提出質疑,要讓評估人員詳細記載,必要時要他重新評估。收到評估報告不滿時,要及時與評估機構進行溝通或提起行政復議。
通過法律程序來爭取合理的補償是最行之有效的方式。協商無果,我們要積極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合法權益,及時通過復議、訴訟等法律程序來維權,必要時尋求律師的幫助,通過他們更專業的法律知識,幫助我們拿到應用補償。
1、一般情況下,如果對征地補償不滿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協調。2、如果協調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進行裁決。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資料至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害并賠償損失。
因為各個區域的經濟情況差距很大,而且國家也沒有出臺統一的標準文件,就好比各個地方的房價一樣,各有差異,拆遷方要依據各個區域內公布的補償標準,原則上拆遷方要按照公布的補償標準進行,如果被拆遷方覺得補償標
一、注意拆遷文件為了避免強拆,被拆遷人在拆遷方下發拆遷通知時,應第一時間密切注意涉及拆遷的一切文件,同時對文件進行拍照、復印等保留手段,將存有質疑的內容及時提交給專業的律師,讓法律判斷拆遷方的拆遷流程
“空掛戶”在現在衍化成很多城市居民到農村落戶,但并不居住在農村;或者有些農民外出務工、上學、入伍,長期居住在城市,而戶口依然在農村的現象。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將戶口空掛在拆遷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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