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法律法規越來越完善的今天,征地拆遷本應該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豐厚的拆遷補償讓很多被征收人可以過上幸福的生活。但在有些地方,由于歷史、風俗習慣等原因,很多年代久遠的房屋是沒有辦理房產證的,一旦遭遇拆遷,這些老房很容易被直接定性為被違建,使得被征收人一分補償款都拿不到,讓被征收人房財兩空。那么違建拆遷可以補償嗎?
一般來說,違建指的是沒有經過相關主管部門的審批同意,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許可等,也就是普通民眾沒有去相關部門辦理建房手續就建設的房屋,這類房屋可以劃分為兩種其情況,一是沒有批準登記也不符合城市規劃的,按照相關規定拆除違建房屋,二是沒有相關部門的審批,不違反城市規劃的,這類情況一般被拆遷人可以向有關部門繳納處罰金,后補齊手續即可,所以被拆遷人要知道自己是因為什么沒有獲得相關證件,后續盡可能的為房屋補齊相關證件。
在了解了什么樣的建筑是違建房之后,被拆遷人在拆遷過程中最關注的問題是如果房屋是違建房的話,該違建在拆遷時會有補償嗎?
根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因此,在拆遷過程中,拆遷人對拆除違章建筑是不需要補償。但是,不能據此認為,在拆除違法建筑的過程中就都沒有任何賠償問題了,違法建筑使用的材料如果是有獨立存在的價值,拆遷人是需要盡到妥善處置并保全的義務,所以在拆遷過程中要注意區分違章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因為某些違章建筑使用的材料從價值上來說是可以獨立存在的,違章建筑人對違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財產權。
如果違章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即使在拆遷時不就拆除違章建筑本身補償違章建筑人,也必須考慮土地使用權對違章建筑人的財產利益。如果土地使用權是通過劃撥方式得來的,拆遷人可以不補償使用該土地的違章建筑人;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權是通過出讓方式得來,違法建筑人繳足了土地出讓金,但出讓年限還未到期時,拆遷人應當就拆除違章建筑給違章建筑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損失予以適當補償。所以在拆遷補償中,要注意區分違章建筑和建筑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
違章建筑內的財產可以獨立于違章建筑存在,系違章建筑人的合法財產,依法應當受到保護。拆遷人在拆除違章建筑的過程中,不得侵犯違章建筑人的違章建筑內的合法財產權益,否則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故在拆遷補償中,要注意區分違章建筑和建筑內的財產。
而針對于目前農村的違法建筑主要根據其修建時間可以分為新建違建房屋和歷史違建房屋,隨著國家農 村建房政策改革之后,對于新建的違建房屋,將會根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宅基地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進行拆除整治,此類房屋將不會予以補償,尤其是在拆遷過程中搶建違建房等情況,國家也明確規定“不予補償”!
歷史違建房屋產生的原因非常多,主要是由于部分法律法規未完善以及農 民朋友對于建房政策不了解導致的,而對于歷史違建房屋在拆除時,也將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關的處理!
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及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四十五條、四十六條規定: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址,在《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土地管理法》施行之前的超占宅基地的違建房屋將會予以確權登記,所以這部分違建房屋在拆遷時將能夠獲得補償!同時如果房子屬于未批先建,存在程序違法的情況,雖然屬于違建房屋,但在繳納相關費用并且補正相關程序后,可以同等于合法建筑,也能夠獲得拆遷補償!
但并不是所有的違建房屋都能夠獲得拆遷補償,,如果明知不能夠獲得拆遷補償,但依舊違規違法建房騙取拆遷補償以及違規違法建房并不遵循相關部門處罰的違建房屋,將不能夠獲得拆遷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房屋進行上市交易需要具備完全產權。所謂完全產權也就是具備“兩證”,即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合法權利,并對房屋行
如果養殖場被確定為違建,就不存在強拆這一說法,違建可以依法拆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對違章建筑、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執行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期限內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違章建筑。所謂違章建筑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
理論上來講,以下這幾種類型的違建可以不用拆除,或者說暫時不用拆除:1.影響建筑物和主體結構的安全。如果部分建筑物被拆除,將影響建筑物的結構的安全性。或者整體拆除建筑物將影響相鄰建筑物和主體結構安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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