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國家推出一系列的環保政策后,對養殖業來說造成了壓力,不少的養殖場遭受到強拆的命運,讓眾多養殖戶們五味雜陳,不知道該怎么辦,今天就來說說養殖場被強拆該怎么辦。
依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養殖場遭遇到強拆的,可以到公安機關報案,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面對凌厲的環保整治風暴,一個小小養殖場微小的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但對于養殖戶一家人來說,幾乎承載了家庭的全部生計和希望,在養殖場遭到強拆的時候,養殖戶們要及時的尋求專業拆遷律師的幫助,通過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如果養殖場被確定為違建,就不存在強拆這一說法,違建可以依法拆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對違章建筑、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執行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期限內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養殖場拆遷沒有統一的賠償標準,主要是停產停業損失、搬遷費等。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里規定,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
一、注意拆遷文件為了避免強拆,被拆遷人在拆遷方下發拆遷通知時,應第一時間密切注意涉及拆遷的一切文件,同時對文件進行拍照、復印等保留手段,將存有質疑的內容及時提交給專業的律師,讓法律判斷拆遷方的拆遷流程
1、遇到強拆侵害應立刻報警。2、在被強拆后應要求立案偵查,追究相關人的刑事責任。3、在面臨恐嚇、壓迫以及對人身、財務等造成威脅的,應書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護。4、在允許的條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為等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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