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房屋被強拆了能要賠償嗎?假定拆遷有關部門以房屋屬違章建筑為由,回絕補償,被拆遷方一定不要覺得會一分錢也拿不到,由于法院最后不一定會判決不給補償。今天通過三個方面來詳細講解一下違建房屋的補償問題。
一、違建一定沒有補償嗎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4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所以,您的顧慮是正確的,如果房屋被認定違建,一般是沒有補償的。
二、違建的認定誰都可以嗎
對于違法建筑的界定,主要依據《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認定主體和程序有細微不同。當事人收到行政機關下發的《限期拆除決定書》后,首先要明確違反了哪些法律規定。如果違反《城鄉規劃法》,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在鄉、村莊規劃區內的違法建筑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如果違反《土地管理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作出行政處罰。如果當事人不服,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違建必須拆,說拆就得拆嗎
首先違建并非一定要拆除。如行政機關對于違法建筑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通過改正措施消除不良影響的,限期改正,并處一定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對于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是違法收入,可以并處一定罰款。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判斷,并非所有的違建一定都需要拆除。另外違建的拆除需要遵守嚴格的法律程序,并非說拆就能拆?!缎姓娭品ā分忻鞔_規定了對于違法建筑的拆除程序,行政機關在拆除時就必須依據該規定,遵循合法行政的原則。如果違法強拆違建造成合法財產受損,亦需賠償。
無論怎么說,拆遷過程中違建的原因各式各樣,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違建,都不能代表被拆遷人一定就沒有補償,在此提醒被拆遷人在利用好土地權益的同時,也要關注相關法律法規。
一般而言,如果是對違法建造的房屋進行強拆是沒有拆遷補償的。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但是對于以下幾種“違法建筑”被拆遷人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違章建筑。所謂違章建筑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
判斷房屋改造是否屬于違建,我們可以來看看對于違建有哪些規定條例;關于城市違建房的管理條例:4-6條明確規定了哪些情形屬于違建。下列未經規劃管理部門許可的建筑物、構筑物,屬《規劃條例》所稱的違章建筑,由
1、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組織強拆;2、對于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經人民法院裁定準予組織強拆;3、依據《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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