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郯城縣經濟飛速發展,城市建設也日新月異,也不容忽視地存在著違規建設、私搭亂建等現象,這在城中村顯得尤為突出。國家在處理違章建筑的時候,會進行拆除處理。但在處理的過程中,大家有發現一種現象,有些人的被拆除了,有些人的沒有被拆除,這就是所謂的選擇性執法,今天就來跟大家講一講。
我們這里所說的選擇性執法包括兩種。一種是在對象上選擇性執法,也就是小李家這樣的狀況。還有一種是時間上選擇性執法,例如交警集中在逢年過節的時候打擊酒后駕車。與選擇性執法緊密相關的是所謂的“平等權”的概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也就是說,你,我,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擁有平等權,都應當得到法律的平等對待。這種平等既包括守法時的平等待遇,也應當包括違法時的平等待遇。選擇性執法顯然就違背了這一點。
應當說,違法的平等待遇在刑法上是被認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條明文規定:“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實務中,目前法院也在積極推動量刑規范化,規范裁量權,從而真正實現同罪同判,避免法官任意量刑。
然而行政法則不然。雖然我國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則中的合理行政原則包含了公平公正對待行政相對人的內容。但是目前國內外的討論普遍認為,這種對待只包括平等對待守法者,而不包括平等對待違法者。正如德國行政法學者所說:“不得對錯誤的法律適用行為主張平等性要求。平等性要求不是維護非法做法或者只有例外情況下才允許的做法的正當理由,不存在不法的平等性”。也就是說,按照學者的看法,選擇對一家違建采取措施,不對另一家采取措施并不違反法律,別家也這么干不能成為你免除處罰的理由。
在執法部門做出選擇性執法的時候,不僅僅是為了對行政機關的袒護,在違章建筑普遍性存在的情況下,執法成本有限,通過處理一些典型,來震懾其他違法者。當然這也不能做為選擇性執法的理由,如果我們碰到了選擇性執法,可以要求執法機關給出相應的依據,從而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我們都知道宅基地確權工作近兩年也在農村地區開展,這時候就會查處農村地區違建宅基地,這時候農民伯伯就會很擔心自己的宅基地,因為現在的宅基地價值可是越來越值錢了,那么關于農村宅基地違建會怎么辦,介紹如下:
責令違建人立即停止建設;對于僅僅違反法律規定,未辦相關審批手續但不妨礙社會公共利益的,責令其補辦手續;對于違反法律規定且輕微妨礙社會公共利益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或者應當并處罰款;對
小區違建范圍及處罰(一)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
根據國家《行政強制法》的規定,在對違章建筑執行強拆程序前必須要先要經過立案、調查、決定、送達、組織實施等相關程序。缺少其中任何一個程序環節或者其中某一項環節有瑕疵或者不到位的情況下就執行了強拆程序,這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網站版權歸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內容轉載于網絡如侵權請聯系刪除 ICP證:湘ICP備1800415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