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臨拆遷過程中,都涉及到了違章建筑的問題,但是對于違章建筑的界定卻不是很清楚,導致有些被非法認定的建筑錯過了最佳的維權時機。今天就來跟大家講解哪些情形會被認定為違章建筑。
一、凡未取得市規劃管理部門施工許可證而施工的工程,包括住戶進行室內裝修未經申報的裝修工程及不按規定安裝空調機的。
二、雖有施工許可證,但未按批準范圍、內容施工的工程。
三、在期滿后仍不拆除的一切臨時性建筑物和構筑物。
四、在現有房屋四周、屋頂陽臺等處擅自搭建的一切附屬建筑物。
五、未經批準在人行道、馬路邊搭建的貨亭等。
六、未經批準占用道路、人行道、樓梯通道等修建的房屋及其他臨時性設施。
七、私人在小區內擅自占用公用土地修建或擴建的建筑物或構筑物和穿過墻體安裝煤氣管。
八、其他違反城市規劃法律的建筑物、構筑物。
九、未經批準擅自搭建的雨蓬等。
違建對現在的拆遷來說一點都不陌生,這也成為拆遷方壓低補償的一個手段,只要你的房屋沒有相關證件,在拆遷來臨時都有可能被認定為違建,收到限期拆除告知書,如果不拆的還有可能被強拆,此時我們應該注意,判定違建的主體是否具有認定資格,房屋是否是因為歷史原因或其它問題造成的沒有相關證件,也應該依照法律判斷認定程序,告知書等是否合理合法,告知書中的內容是否屬實,處罰的主體是否正確,有沒有相關聽證程序等。
一:調查取證征收部門對違法建筑進行認定,首先要調查違建房屋所有人的基本情況,必須有影像資料以及與違建房屋所有人的談話詢問筆錄。調查取證工作,由城鎮規劃區的由縣(區)規劃部門承擔,鄉村規劃區的由鄉鎮政府
簡單來說違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我們
一、縣級以上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城鄉規劃部門屬于法定部門,城市中的違法建筑由該部門主管;有的地方將城鄉規劃部門和自然資源部門合并稱為“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那么該“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有權對
違法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違反城鄉規劃的建筑。違法建筑是當今社會的普遍現象,對違法建筑的處理一直是規劃管理實踐中的難題。尤其是一涉及到拆遷,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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