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被拆遷人都有著類似的經歷,因為利益問題,不想簽訂開發商現有的協議,隨后被他們一紙通文,把你居住多年的房子戴上違建的帽子,要進行強制的拆除,面對這種情況,很多被拆遷人一下子就不知道怎么辦了,住的好好的房子怎么就成違建了?拆除違建的法律依據又是什么?
對于這種情不要慌,國家法律對建筑是否違章有著比較明確的審核制度,即便開發商認定了你的房子是 違章建筑也不要著急,我們要從本質看問題,合理分析,現在我來告訴您什么是違建,不要被開發商所欺騙了!
一、什么是違法建筑
違法建筑是指未經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準,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構筑物。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二、違法建筑認定的法律依據
違法建設所違之“法”,涉及城鄉建設、土地管理、環境保護、水資源管理、交通管理、廣告管理、民政管理等多個領域。而在征地拆遷中多數違法建筑涉及土地和規劃,所以其主要依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認定違法建筑。圍繞違法建筑認定一系列問題,現行法律法規并無具體可操作的規定,各省、各地區有不同的做法。
三、違章建筑的種類
(一)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或者雖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未按批準范圍、內容施工的。
(二)自建或自改房,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構筑物(包括在承包地、宅基地等);或擅自改變工業廠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三)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逾期未拆除的臨時建筑;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建筑或構筑物。常見的包括:
1、非法占有國有土地(集體土地),在其上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筑物、構筑物
2、占用已規劃為公共場所(過道、人行道等)、公共設施用地或公共綠化用地的建筑
3、在拆遷征收范圍確定后實施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物、構筑物
四、違建如何處理
依照《城鄉規劃法》64條,對違法建筑進行調查取證,不違反城鄉規劃但沒有辦理規劃建設審批的建筑,屬于程序性違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罰款,補辦相關行政許可手續;違反城鄉規劃的建筑,屬于實體性違法建筑,作出《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筑決定書》,行政相對人逾期未自行拆除違法建筑的,組織實施拆除行為。
最后,大家也不要忘記,閱讀開發商提供的《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時一定要仔細,特別是上面說的:“如不服本決定,當事人可以在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換句話說,違建的認定啊,并不需要害怕 ,及時處理,向律師進行咨詢,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
一、違法建筑認定的法律依據違法建設所違之“法”,涉及城鄉建設、土地管理、環境保護、水資源管理、交通管理、廣告管理、民政管理等多個領域。而在征地拆遷中多數違法建筑涉及土地和規劃,所以其主要依據《土地管理
根據《城鄉規劃法》第64條之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
我們可以來看看這份條例: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網站版權歸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內容轉載于網絡如侵權請聯系刪除 ICP證:湘ICP備1800415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