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農民被拆遷人在建房時,可能存在因種種原因沒有辦理下來宅基地使用證的情況。直到房屋拆遷補償登記時才發現,沒有證件證明房子歸屬,在這種情況下,拆遷沒有宅基地怎么賠償,可以獲得賠償嗎?
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原則上拆遷補償時必須要出示相關證件,比如說土地使用證或者宅基地證等等,但是具體的拆遷執行政策還要以當地為準,不同地區拆遷補償政策不同因此補償也有所差異!
根據《土地管理法》對于集體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有關規定,一般而言在有關土地的權屬、使用權利沒有發生爭議的情況下,農民是可以繼續使用土地的。
宅基地使用權是公民個人在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種物權。根據我國《物權法》的有關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而宅基地使用證的辦證目的就在于能更好地維護宅基地使用權人自己的權利,在土地權屬發生爭議時定分止爭。僅僅因為沒有宅基地使用證就剝奪被拆遷村民的補償資格,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在拆遷過程中,如果遇到沒有宅基地使用證而得不到合理補償的問題,不要行為過激也不可喪失維權信心消極不作為,應盡快尋求專業拆遷律師的幫助來進行維權,幫助自己爭取公正合理補償。
關于征收農村房屋的補償,目前沒有法律對此作出具體規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確單獨補償農村村民住宅。草案規定,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安置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依照國務院制定的具體辦法,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規定補償安置的具體標準。現行第四十七條規定,
農村因修建公路征地的補償主要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按照被征收土地原用途給予補償。但由于每個地區的發展水平不一樣,補償金額可能存在差異。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
在農村拆遷,有房子卻沒有戶口,拆遷時應該只給予房屋補償,沒有安置補助。在農村有房子沒有戶口,則認定沒有該村的村民資格,因此就不能享受村民的待遇,比如家庭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遷時的安置補助待遇等。農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網站版權歸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內容轉載于網絡如侵權請聯系刪除 ICP證:湘ICP備1800415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