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遷的過程中,作為權益人有時候會碰到土地補償不合理的情況出現,有不少人對法律知識了解較少,從而讓自己的權益被損害。那么土地補償不合理怎么辦?今天就這個問題來跟大家詳細講解一下。
政府土地征收流程:
告知征地情況、確認征地調查結果、組織征地聽證、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公開征地批準事項、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
相關法律法規:
《征用土地公告辦法》第九條規定: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
第十條規定: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研究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確需修改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進行修改。
如何維權:
作為被征收人,如果對土地征收補償結果認為不合理、合法的,可以通過律師的幫助,到法院進行行政訴訟。但是要有針對性的提供補償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證據,由法院進行判斷。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未實際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解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補償費數額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在要準備拆遷的時候,作為被征收人一定要關注和搜集拆遷人和政府部門頒發的文件:拆遷地塊的建設項目批準文件、拆遷公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城市房屋拆遷資格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拆遷許可證、以及兩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有明確的規定,征收補償方案需要公布出來,并充分收集公眾的意見,確需修改的,要進行修改,并告知修改情況。除了征求公眾意見的程序,針對舊城改造,還需要經過多數人的同意,一
1、房屋評估時,自選評估機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明確規定評估機構是由被征收人選定,被征收人有權選擇到底由哪一家評估機構對自己的房屋進行評估。評估機構的確定方式也是先要由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四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第五條: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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