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程序最重要的是什么?
張貴川北京京鵬律師事務所律師
回答時間:2020-07-16 10:43:09
征收工作中較為重要的三個程序分別是征地審批、征地公告和安置補償,如果沒有經過這些程序直接征地的,屬于違法征地行為。一般征地公告中需要說明征地范圍、征地補償以及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規定等。
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對土地進行征收時,最為重要的三個程序是征地的審批、征地公告和征地補償,少了這些程序,征收是不合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 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
第四十六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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