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的話有哪些要求?
韓峰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
回答時間:2020-06-24 11:06:57
房屋需要拆除必需得符合這幾個前提條件及要求:
一、拆遷房屋需以公共利益的需要為前提
公共利益的需要主要指:(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拆遷房屋需給予合法補償
如前所述,拆遷房屋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具備一定的強制性,被拆遷人勢必難以阻擋拆遷的進程,但法律也明確規定了,拆遷房屋應當給予被拆遷人補償。根據法律規定,補償方式主要包括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兩種,貨幣補償參考周邊類似房屋市價,產權調換最低標準不得低于1:1。
三、遵循“先補償后搬遷”的原則
根據規定,被拆遷人和拆遷人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或者作出補償決定,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后,被拆遷人方在拆遷補償協議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四、房屋拆遷必須嚴格遵守法定的程序和權限
《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條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均規定了房屋拆遷的權限和程序,拆遷人進行拆遷需嚴格按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否則便是違法,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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