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如果拆遷補償不合理。我們可以找那個部門告,如何申訴拆遷不合理部門
徐曉倩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
回答時間:2020-03-25 11:54:58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該條規定了征收行為的實施機關,市、縣人民政府負責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決定以后,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征收與補償工作。
對于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的征收拆遷,并沒有專門的法律規定,而是規定在《土地管理法》第五條,“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設置及其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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